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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山西法院1个集体、3名个人获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对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山西法院共有1个集体、3名个人获评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
通报中提到,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有力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强化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帮扶帮教等审判延伸工作,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司法保护,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推进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50个集体、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晋阳法庭(少年法庭)
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秦吉军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原俊婧(女)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少年法庭)审判员
王婵(女)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编辑:郭琳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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